各相关部门、单位:
教育部拟于2020年11月23日至11月24日组织召开《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》使用培训视频会议,我校设立分会场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重点
帮助参训人员深刻领会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、核心要义、精神实质、实践要求、重大意义,充分运用《讲义》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。
二、培训时间
11月23日(星期一)上午8:30-12:00 下午13:30-17:00
11月24日(星期二)上午8:30-12:00 下午13:30-17:00
三、培训地点
相思湖校区行政办公楼一楼报告厅
四、参加人员
1.学校领导;
2.党委宣传部、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)、教务处(教师教学发展中心)负责人;
3.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、书记、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;
4.讲授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”课及相关内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教师和“形势与政策”课教师;
5.各系(教研室)主任;
6.各“课程思政”示范课堂项目负责人。
五、考核方式
采取线上答题的方式进行考核。培训结束后,请“马克思主义理论”“形势与政策”课程的任课教师于11月27日前登录培训网站(https://xjy.enetedu.com)进行答题,仅一次答题机会,答题合格的且完成4场次签到的教师,将获得培训证书,计入学校相关档案。(未报名参加直播培训、逾期未完成答题或考核未通过,不颁发培训证书。)干部教师代表不需参加考核。
六、其他事项
1.请参训人员提前研读《讲义》,并于上午8:10、下午13:10到场签到(共4场次)并配合体温测量,培训严格考勤,每场次培训的考勤表及现场照片将实时上传;
2.培训工作结束后,已报名参训的教师可使用个人账号(账号及密码均为报名手机号码)继续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网站(www.enetedu.com)观看培训课程视频,未报名的教师须自行注册报名观看;
3.按要求必须参加考核的“马克思主义理论”和“形势与政策”课程的任课教师必须完成四场签到、直播培训课程及考核任务(有课的教师请提前办理停课手续);其他无考核要求的任课教师及干部教师代表如有课无法到场的,请提前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报教务处综合科备案,过后通过观看录屏回放完成培训课程(联系地址:相思湖校区行政楼219室,联系人及电话:唐娅玲 0771-3829954);
4.请现教部于11月20日(星期五)下午3:00做好视频会议系统调试、接入工作;
5.培训期间,请务必佩戴好口罩,保持间隔1米以上,并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。
附件:《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》使用培训日程安排
教务处(教师教学发展中心)
2020年11月20日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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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《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》使用培训日程安排.docx |